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法治中国建设。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 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为加快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作为在美丽鹭岛学习生活的一份子,我们应该做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厦门地方法规规章。
宪法小知识
1、何为“法制宣传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今年“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3、什么是“法律八进”?
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宗教场所,统称为“法律八进”。
4、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